铁塔坚果

CMBYN 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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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血上头,又把下载的小说翻出来一口气看完,完了又怕理解有误,重要段落又把英文原著给重看了一遍,看完第一个感觉:难道我看的是假资源么?怎么感觉和大多数人的观后感正好相反呢?以下吐槽不可避免地包含了小说剧透,咳咳。


电影看完惆怅好几天,一直怅然若失,好像一道美味还没过瘾就被夺走了手里的盘子,但小说看完,反而彻底治愈。一点都没觉得悲,反而是“理应如此,理所当然”的感受。和网上大部分对小说原著的BE评价不同,不但没觉得更悲,反而有些疑惑,某些读者是不是完整地,仔仔细细看完了小说?? 


比如说那个9年后的电话,Elio在电话里玩起了当年俩人当年的文字游戏,但Oliver已经忘记了的情节。首先,这只是小说第四部分开头的第一个细节,后面还有很多细节证明其实Olive并没有忘记。


其次,9年后通电话的时候,Olive是带着老婆和两个儿子一起来Elio家,电话还是Elio的父母先打给在美国的儿子,然后直接递给在旁边的Olive,所以作者写到,Elio还能听见背景音里有他父母以及孩子们的声音。这种情况下,到底Olive是记不得当年的约定,还是有意为之故意当忘记了,还真不好说——如果一定要较真计较who忘了who先的话😁


然后再4年之后,Elio去Olive工作的大学城直接去了他的教室,Olive邀请他去自己家见家人,被后者拒绝,原因呢?作者写了好几段,最触动我的是下面这段:


Or was it that I was jealous of his family, of the life he'd made for himself, of the things I never shared and couldn't possibly have known about? Things he had longed for, loved, and lost, and whose loss had crushed him, but whose presence in his life, when he had them, I wasn't there to witness and wouldn't know the first thing about. I wasn't there when he'd acquired them, wasn't there when he'd given them up. Or was it much, much simpler? I had come to see if I felt something, if something was still aliveThe trouble was I didn't want anything to be alive either.


想起N年前和朋友的讨论:一时的激情,找到终生挚爱的狂喜,是否足以抗衡今后几十年的分离,且这期间对方已和别人组成家庭,那么在分离的几十年内,那后来的第三人才是和你的爱人共担生活里所有挫折,困难,迎接所有挑战,同时也共同享受所有生活赐予的美好的人,那几十年的情分,沉甸甸地摆放在天平上的时候,作为一个善心未泯的普通人,你会作何选择?而对于被留下的一方,是否仍然原意重新开始,在你们有几十年陌生的空白期之后?在这期间TA所有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你都是缺席者,你都不在场,无法获知TA的感受,更无可能和对方分享,或安慰对方。而那个几十年来一直在场和TA分享所有情绪的人,你是否希望牺牲掉那一位,换取和你的挚爱共度余生的机会?


这是个没有正确答案的选择题。就个人而言,无论当事人做何种选择,都无可厚非。不过具体到自己,我赞同的观点:人并不是只为自己的爱情而活着,并非只有你自己的爱情才是天下头等大事,所有人都要为之让路,即使莎翁笔下的罗密欧朱丽叶,最终也只是牺牲自己来成全自己的爱情(话说很多BL小说最大的毛病就在这部分处理不当)。这也是我特别不喜欢《notebook》的最大原因,无辜者的感情并不是可以被白白消耗,无足轻重到当男女主角们所谓伟大爱情的垫脚石,而主角们却丝毫无愧于心。其实若从这个角度出发,BBM的两个男主同样是不折不扣的渣男哈。


如果Olive在15年后和老婆离婚,回头和Elio重新开始,那么从他妻子角度出发,肯定是渣男无误。但不离婚,割断和Elio的关系,所谓吃完就跑。结果就如现在很多评论里骂他的,同样是渣男。可怜的人,无论怎么做都会被指责,而一切的一切,在我看来,就在于他24岁时的不敢坚持,如果他能坚持等到Elio长大去美国念大学(其实也就一两年而已,如果他能等到gay marriage终于合法化的2001年(第一个合法化的荷兰是2001年通过法律),就算按照小说里给出的年份来算,他们也不用等足20年,那么这出爱情马拉松就会是一个喜剧结尾了。突然想到很多国家同性婚姻合法化第一天颁发的结婚证,都优先给了坚持了几十年(“几十年”大等于30年)双方早已是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太们,不是没有原因的了。唯有自己的坚持,才能赢来曙光,否则一辈子也只能在遗憾里度过了。曾经在一家荷兰公司工作,荷兰总部的同事就提到她有一对国内的gay couple朋友,为了能在荷兰登记注册而努力争取来荷兰留学,最终心想事成的真人真事。Olive确实懦弱了一点,都是能独立谋生的成年人了,何必在乎父母的压力(或者只是用父母来当挡箭牌)。新英格兰地区(尤其是大学城,基本可确定是波士顿了)可以算是美国最蓝的地区之一(此外就是纽约和加州),这里的gay couple受到的压力总比深红州要小很多,个人看法,说到底,还是他自己的性格造成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不是当事人,无法体会到他们所承受的具体压力,对弱势群体的压力无处不在,很多都是没有白纸黑字,只能意会不可言明的潜规则,为了让自己喘口气而选择较为轻松的生活方式,恐怕还是大多数普通人的最终选择了。


最后Elio是这么回答Olive:And then it came out of me: "The truth is I'm not sure I can feel nothing. And if I am to meet your family, I would prefer not to feel anything." Followed by a dramatic silence. "Perhaps it never went away." ——说到底,他是没有放下过去,但以Elio 的性格,绝对不会提出让对方离婚再回到自己身边的建议,甚至连来个One night Stand都不曾想过,所以他只是提出去“喝一杯”,在Olive误解他的意思后,又补充了一句" a drink, not a fuck."  哈哈哈哈!在这里,作者写Olive的反应是“He looked at me and literally blushed.(字面意义上的脸红了)”可见他之前不是没有冒出过have sex的念头。


之后他们一起去Elio住的酒店喝一杯,Olive说自己的生活 "Part of it—just part of it—was a coma, but I prefer to call it a parallel life. It sounds better. Problem is that most of us have—live, that is—more than two parallel lives."  ——大部分人,都渴望爱情是纯粹的,是不留瑕疵,没有第三者插足的纯正单色,可是生活时常给我们开玩笑,会在一杯espresso里添加各色调料,让你分不清到底是咖啡本身的香味更吸引你,还是添加的料更吸引你。很多人都过着双重生活,然而只有其中一小部分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在过双重生活"。平行世界的两个我,肉体忠实于妻子,精神仍忠实于过去的情人,它们居然能彼此和谐相处,打赌Olive大概是AB型血吧。说正经的,他们两个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都是bisexual,双性恋,想BBM的两男主都能和女人上床N次,对于sex来说,双性恋并不该比同性恋遭受更多的鄙视吧。 


两个人一起“喝一杯”的时候,Olive有过一段幻想年老后生活的独白:"Seeing you here is like waking from a twenty-year coma. You look around you and you find that your wife has left you, your children, whose childhood you totally missed out on, are grown men, some are married, your parents have died long ago, you have no friends, and that tiny face staring at you through goggles belongs to none other than your grandson, who's been brought along to welcome Gramps from his long sleep. Your face in the mirror is as white as Rip Van Winkle's. But here's the catch: you're still twenty years younger than those gathered around you, which is why I can be twenty-four in a second—I am twenty-four. And if you pushed the parable a few years further up, I could wake up and be younger than my elder son."——不知道作者是否故意写了这个细节,让分离15年后的Olive 幻想分离20年后的未来,难道在暗示Olive在20年后还是离婚了?所以老婆才离开他,所以他才会错过孩子们的童年?好想知道作者的解释,性急地打滚ing。


先前看电影的时候想,如果Elio是个17岁的少女又会如何?而在小说里,就前两部分大段微妙的Elio小心思,感觉就算他是女孩,也没什么特别不同。看到采访里作者有提过,男主设定为男性,是为了更好的戏剧性。嗯,那就是了。还好电影出色到让我重新耐着性子看完第一部分冗长的来回“勾心斗角,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狐步舞”的少男(少女)思春期的每一次心里起伏,嘿嘿。唯一可能不同的是,如果Elio作为女生,分别和小男友以及心上人上床,那是否有观众会骂她JIAN人? :)


然后是那张Olive当年临走时从Elio的卧室里偷偷带走的“莫奈的悬崖”明信片了(作者致敬BBM似乎也明显了些),他说将来打算等儿子来实习时交给他的,此时Elio开玩笑的回答说,自己可不希望将来收到Olive儿子的来信,告知父亲的死亡,以及,把那张明信片重新还给他。不厚道地说,看到这里情不自禁笑出声,竟然还有这么copycat的?BBM的作者可以告本书抄袭idea了吧,哈哈。


Olive说他看到他的"前任房客" 在明信片背面写给Elio的话,看小说里的描写,他前任大概也是对Elio有点意思吧,虽然那时Elio还小,只有15岁。不过重点不是这个,关键是Olive最后让Elio猜自己写了哪两个单词,Elio放弃后,他告诉他写的是"Cor cordium,heart of hearts(众心之心,拉丁语,也是雪莱的墓志铭,他的墓地就在罗马), I've never said anything truer in my life to anyone."    


对此,Elio的反应是: I stared at him. It was good we were in a public place.  ——无需更多的语言了,Olive到底有没有忘记过去,作者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俩个人都不曾忘记过去,但他们也并不打算不顾一切,抛弃妻子,然后重新在一起,重新捡回遗失的15年。并非因为社会压力,只是个人的决定,仅此而已。总觉得,要么上来年纪有了阅历,要么虽然年轻但已经有过类似体验,否则很难理解看到这里为什么有一种疲惫感,一种漫长抗争后的倦意。时间能打败大多数激情,而残存下来的少数执拗者,则成了或被赞颂或被咒骂的对象。


对了,前面在Olive的办公室还有一个细节,Elio发现虽然他们十几年没见面,但对方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可见是平时经常上网搜索他的情况了,如果没有爱依然存在,又如何会做这些事呢。话说有了FB,GOOGLE,TWITTER,隐私算个啥玩意啊。:-P


再之后数年他们在Elio家里重逢,也就是那个夏日之后的20年,作者是这样结尾的:


"Come, I'll take you to San Giacomo before you change your mind," I finally said. "There is still time before lunch. Remember the way?"


"I remember the way."


"You remember the way," I echoed.


He looked at me and smiled. It cheered me. Perhaps because I knew he was taunting me.


Twenty years was yesterday, and yesterday was just earlier this morning, and morning seemed light-years away.


"I'm like you," he said. "I remember everything."


I stopped for a second. If you remember everything, I wanted to say, and if you are really like me, then before you leave tomorrow, or when you're just ready to shut the door of the taxi and have already said goodbye to everyone else and there's not a thing left to say in this life, then, just this once, turn to me, even in jest, or as an afterthought, which would have meant everything to me when we were together, and, as you did back then, look me in the face, hold my gaze, and call me by your name.


——不知道如何比这个结束更适合续集电影(如果有的话)了,是的,他们依然记得过去的一切,依然记得过去所爱过的人,以及爱上对方的感觉,他们之间特殊的纽带(connection)一直都在那里。然而,他们的人生真正有价值的部分,也就在那个夏天,只在那个夏天,然后生活就直接跳到呼吸停止,心脏停跳的那一天。悲哀不?反正我是一点都不觉得,记得初中看亦舒的某本小说,女主发现男友出轨他的姐夫(也是女主自己的前任),惊骇之余,面对来安慰的朋友冷笑着说:“很多人还为这辈子都享受不到如此错综复杂,爱恨交缠的感情而遗憾不已呢。”虽然师太的刻薄尖酸一向如此,但和Elio老爸说的有种微妙的异曲同工效果。很多人,一生都无缘体会(哪怕一次)如此纯粹,激烈的爱情,就不要痛惜人家之后几十年的“昏迷”日子了,哈哈。


说完了小说,回头再说说电影。感觉这片如果拍后续,可能会让现在这批喜欢美景,美人,青春年少岁月的观众失望了,除非观众们能跟着主角一起成长,成熟到理解主角的选择。想象那之后的剧情,和BBM相比,也绝对不会差多少了(除了不死人外,时代在前进,迫害LGBT已经不太可能弄到搞出人命的程度了),而且人无再少年,甜茶今后说不准就长残了,像很多好莱坞童星一样,那时还有多少观众乐意去影院看他呢?锤子的颜值倒无需担心,富三代的生活注定了他即使演不上戏,也不会落到每天上下班挤地铁打工的地步。只是他的演技。。。诚如某个评论里看到的,Elio澎湃的激情找不到一个旗鼓相当可以与之匹敌的对手。这两个人的对比,就像《Rush》(极速风流)里,扮演Niki Lauda的丹尼尔·布鲁赫 (Daniel Brühl )和扮演其对手兼好基友的锤哥一样,真心叹息两个人不是一个演技档次上的。好像一个乒乓球打出去,本指望对方反击回一个同样难搞的好球,结果却是石沉大海,仿佛球打到了一堵墙上。而且锤子明显放不开,这点和锤哥明明一个憨厚好男人非要扮演一个风流倜傥的床上永动机一样,太为难他们了。最近几年除了锤基那对靠台词和情节麦麸的兄弟外,也只有《社交网络》里的Jesse和加菲给人一种旗鼓相当的一对好CP的感受了。如果续集要从Olive的角度来写剧本,只能求导演自求多福了,不拍也罢。还不如从写得好的同人文(如果有的话,感觉就这两个直男身份塑造的CP,恐怕热不起来)里找合适的改编成剧本呢。希望只是意大利人一贯的信口开河了。


PS: 真的很喜欢第三部分,关于罗马之行的那一章。几乎可以边看边直接从记忆里调出罗马的街道,铺满鹅卵石不平整,还拐来拐去,即使用google map仍然不得要领的小路,在国内大概只能称之为小巷吧,两边各色古老的建筑,到了夜晚,长长的阴影下路灯都显得昏暗。还有小路边各色小酒馆,小餐厅,以及从晚上8点开始吃一顿长长的晚餐,之后继续去找卖Gelato的小店,然后再去Bar喝咖啡的时光。当然,还有多到摩肩接踵的游客群,拥挤不堪的公交车,简直回到魔都早晚高峰上下班的感受。罗马虽然是大城市,但和北上广这种现代化大城市比,更像一个规模大一点的乡镇,毫无贬义,“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在这个城里几乎是字面意义上的解释了,从公元初重建的万神殿,到文艺复兴时期的圣彼得大教堂,两千年来的建筑,多多少少都能在罗马见到真迹,无法想象在帝都或魔都的市中心,仍然矗立着一大圈古罗马的废墟,早就推倒被房产商开发了吧。然而西方文明的精髓,在这里几乎都能肉眼看到,亲手触摸到。欧洲逛了大半圈下来,唯有在永恒之城,以及之后更爱的Firenze, 是第一次动摇我对中华传统文明自信心的地方了,还好不是“摧毁”,囧。


这本书里也提到了两人上了公交车又马上硬挤下来打车去书店的细节,大概作者对罗马的公共交通也是颇有微词吧。我还记得在拥挤到站不直身的66路车上,一个本地人用英文提醒面前的游客“小心你的钱包。”都说呆梨脏乱差,但一圈跑下来,总归是好人居多,在我去过的每一个城市都是如此。


小说里提到主人公们逗留的诺瓦纳广场 (Piazza Navona) ,读书会之夜他们去到万神殿 (Pantheon),在广场上和其他国家的游客一起唱歌的描写,实在太真实了。从诺瓦纳广场步行到万神殿不过十来分钟,期间刚好路过号称全罗马最好吃的gelato小店。诺瓦纳广场上有贝尼尼塑造的四河喷泉,以及海神喷泉和摩尔人喷泉。旁边紧靠着他的竞争对手波罗米尼建造的圣阿格尼丝教堂,外表朴素,不过进去就被震住了,宏伟壮丽的壁画,从地板铺到天花板的各色大理石熠熠生辉,简直让人心生嫉妒,怎么能保护的如此之完美??曾和一个驴友讨论过意大利的教堂们,一致认为但凡看多了呆梨家的教堂,再看其他国家的教堂,都是曾经沧海了,无法再被震慑到。


记得那次在万神殿附近吃午饭时,邻桌一对西班牙小情侣,女孩眉清目秀苗条纤瘦,小哥长得特像劳尔。看样子是第一次来罗马玩,先是wifi密码不得要领,怎么也记不下,之后点了两个大Pizza外加配菜和甜点, 就知道他们吃不完,结果也是如此。小情侣注意到我在盯着他们,还腼腆地解释一句,点单前没想到一张披萨那么大,只好建议他们带走回旅馆吃,哈哈,一想起来就恨不得立马重游故地了。此外,好几次在呆梨的各个城市里看到路人和卖艺的歌手一起合唱的场景,所谓dolce vita,不过如此吧。 


顺便,那个Elio酒后呕吐,Olive之后把他压在墙上吻他的桥段,明明作者之前还写到,Elio吐完,也是在路边的免费取水口(基本就是供游客装水瓶子用了,不过不如瓶装水好喝),漱过口之后,那之后才有Olive吻他的描写。这和吃桃子的不适程度还是有区别的。


PPS:今天刚好学到,PS原来是拉丁文Post Scriptum的缩写,怎么会一直以为是英文缩写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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